参与自学考试能够改报专业,但由各地自考办依照学以致用的准则,从严掌握。
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化、专业不合过错口等缘由确需改报(转)专业,申请者应持 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,在报名前向地点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,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定见,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批阅后,方可改报专业。跨省转考者,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,经转入省考办赞同后,可改报附近专业参与考试(中国友链网)。
经全国考委同意停考的专业,在籍考生可改报附近或其它专业。经同意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,原准考证刊出报废,换发新证。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,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一样、需求共同的,能够免考。
具体转考免考手续,各个省市不一样,强烈推荐考生致电当地地点自考办公室咨询。
本文发布在315友链网,转载请注明出处:315友链网 http://www.315dir.cn/newsinfo/202.html,谢谢!






